4月6日,清明节放假过后上班的第一天上午11点40分,枣庄市鲁南公证处的值班公证员王聪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当事人王女士第一句话就着急的问:"你们中午几点下班?我现在过去办个委托还来得及吗?"
当事人王女士表示,她于2017年在枣庄买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由于是贷款购买,需要在领到不动产权证后配合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但是经过一上午的奔波,只跑完了开发商需要的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只能等到下午了,可下午还着急乘坐高铁回上海上班,这领取不动产权证和配合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事项只能通过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亲戚代为办理了。王聪当即表示会等王女士前来办理完毕再下班,并告知了公证处所在地点和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携带的材料。
中午12点20分, 王女士来到鲁南公证处市中便民服务中心,王聪将王女士的个人信息录入公证系统,询问了具体的委托事项和委托期限等内容,并向其解释了办理委托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王女士在中午1点多领取完公证书满意的离开公证处,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这种加班加点为群众办理公证,及时出具公证书的事情已成为新常态。自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枣庄市鲁南公证处公证人员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号召,将群众利益牢记心中,落实到行动上,一切为了群众。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经常加班加点放弃午休为群众办理公证,服务急难危困群众,赢得群众普遍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