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鲁南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突破传统的民事公证的藩篱,大力开拓金融、股权转让、企业破产等商事公证,主动与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加入破产管理人协会,介入企业破产程序,办理相关保全证据公证、提存、保管、清点等公证事务,首批办理查找不到权利人的破产权益提存公证230多件,保管档案等物品200多件,破解了困扰破产管理人多年的破产案件久拖不决的难题。
枣庄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系一家上千人的国有老企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历经数次改革,终因资不抵债于2009年进入破产程序。由于企业停产多年,产权数次更迭,职工众多,情况复杂,很多外地老职工多年失联,管理人数次登报公告,仍有近百人的职工权益无人认领。另外,破产企业的部分档案无处存放,致使破产程序无法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并要求办理档案保管公证。
目前,公证机构办理提存业务囿于合同法或担保法的规定,分为清偿性提存和担保性提存,破产程序中的提存以往都是由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办理,公证机构极少涉及。对于提存的性质、办理程序均无先例可循。
根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的规定,我处组织公证员进行研讨。大家认为,虽然破产程序中的提存不同于传统的提存业务,但依据《公证法》、《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办理公证。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为企业重组提供法律支撑是公证职责所在,对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