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早,在市鲁南公证处刚刚收到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检会[2023]2号)文件,正准备组织公证人员学习之际,工作人员就接到我市一公安部门电话咨询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具体事宜。我处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研究文件,根据文件起草了一些必要文书样式供办案机关参考,并列出了办理此类提存公证的材料清单。当日下午,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真实意愿,告知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相关权利义务,并在当日为其出具了《提存证书》。这是文件出台后市鲁南公证处办理的首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开展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是多方获益的制度,一是有利于被害人赔偿资金的保障(按文件要求,提存的数额一般要高于实际赔偿数额);二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展现其认罪悔罪态度,取得受害人谅解及从轻量刑;三是有利于办案机关廉洁自律,降低办案人员廉政风险。这项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预防纠纷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鲁南公证处下一步将持续加大落实鲁检会[2023]2号文件的工作力度,与刑事司法部门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做好做实,为社会和谐贡献公证力量。